什麼是企業對消費者(B2C)?
企業對消費者(B2C)一詞是指企業與作為其產品或服務終端用戶的消費者之間直接銷售產品和服務的過程,大多數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的公司都可以被稱為B2C公司。
B2C在1990年代末的互聯網熱潮中變得非常流行,當時它主要用於指通過互聯網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的線上零售商。
作為一種商業模式,”企業對消費者”(B2C)與 “企業對企業”(B2B)模式有很大不同,後者是指兩個或多個企業之間的商業活動。
B2C的重點
- 企業對消費者是指企業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的過程,沒有中間人。
- B2C通常指通過互聯網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的線上零售商。
- 線上B2C成為傳統B2C零售商的威脅,他們通過價格上的優勢來獲利。
了解企業對消費者(B2C)
企業對消費者(B2C)是最流行和最廣為人知的銷售模式之一。邁克爾-奧爾德里奇在1979年首次利用了B2C的理念,他將電視作為接觸消費者的主要媒介。
B2C傳統上指的是商場購物,在餐館吃飯,按次付費的電影,以及訊息廣告。然而,互聯網的興起創造了一個全新的B2C商業渠道,即電子商務或通過互聯網銷售商品和服務的形式。
儘管許多B2C公司在隨後的互聯網蕭條中成為受害者,因為投資者對該行業的興趣減少,但B2C的領導者,如亞馬遜,在這次危機中倖存下來,並在此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任何依靠B2C銷售的企業都必須與他們的客戶保持良好的關係,以確保他們會持續跟他們購買商品。與企業對企業(B2B)不同的是,B2B的行銷活動是為了證明產品或服務的價值,而依靠B2C的公司通常會以引起客戶的情感反應來做行銷。
B2C店面與網路零售商的對比
傳統上,許多製造商將他們的產品賣給有實體店的零售商。零售商通過在支付給製造商的價格上加價來獲取利潤。但是互聯網的出現,這種情況就改變了。新的企業出現了,它們直接向消費者出售產品,從而減少了中間人-也就是傳統零售商,並降低了總體價格。在1990年代網路繁榮和蕭條時期,企業為確保網路上能夠和其它同行競爭及存活,許多實體零售商被迫關門倒閉。
網路革命數十年後,網路B2C公司繼續在與傳統實體店的競爭中佔據主導地位,諸如亞馬遜和eBay等公司是早期網路發展榮景的倖存者。他們在早期成功的基礎上繼續擴大,成為行業的顛覆者。
線上B2C可分為五類:產品銷售、線上中介、廣告商、社群和訂閱。
網路世界中的B2C
通常有五種類型的線上B2C商業模式,大多數公司在網上使用這些模式來獲利。
1. 產品銷售,這是最常見的模式,人們從網上零售商那裡購買商品,這些零售商可能包括製造商或小企業,或者僅僅是銷售不同製造商產品的網路百貨商店。
2. 線上中介,這些中間人實際上並沒有擁有任何真正意義上的產品或服務,它只是做個平台把買家和賣家放在一起。像Expedia、trivago和Etsy這樣的網站就屬於這一類。
3. 廣告商,這種模式使用免費的內容來吸引訪問者到網站。這些訪問者會點擊和看廣告,大量的網路流量被用來銷售廣告,從而銷售商品和服務。
4. 社群媒體,像 Facebook和Twitter這樣的網站,基於共同的興趣建立線上社群,幫助行銷人員和廣告商直接向消費者推廣他們的產品,網站通常根據用戶的使用習慣和地理位置來定位廣告。
5. 訂閱,像Netflix和Disney+這樣直接面向消費者的網站收取訂閱費用,以便消費者能夠觀看它們提供的內容。這類網站也可能提供免費但有限的內容,當然大部分內容還是要收費。